标题: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也不能不明不白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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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5-12 23: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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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

2016-05-12 13:14:20 来源: 新华网

(原标题:权威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

公民雷某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全社会关注,这无疑是目前网上网下的热点事件,也引发了全民破案和众说纷纭的猜测。

 

公众关注这件事,除了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涉嫌嫖娼的细节外,在更深层次上,还是对自身安全和执法公正的关切。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也应受到保护,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对热点事件的舆论引导,有领导同志提出要及时回应。无论从舆情热度还是社会心理来说,对雷某事件都不能回避,需要有权威的信息发布。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发布哪些信息,谁来发布才是权威的。

 

很显然,公众尤其是家属最关注的,是雷某从被“抓嫖”到死亡发生了什么,这对判断雷某因何而死,执法是否适当非常关键。而办案警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和回应,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还要证明他很熟悉那种场所。这样的信息发布,并无法回应关键疑问,反而跟着一些人的猜测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

 

热点事件的权威信息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更不能落在舆情的对面。办案警方的回应和信息发布,显然没有达到明辨是非、一发定调的效果。再加上于执法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瑕疵,现场记录缺失,反而招来更多质疑。

 

权威发布遭遇“老不信”,除了发布时机和发布技巧的问题,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发布者本身就不够权威。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雷某的死因,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检察机关的调查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和舆论应该有耐心,给真相一些时间;但前提是,这应该是经得起检验和追问的真相。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丁永勋

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5/12/c_1118854762.htm

 

被雷洋事件击中的那根弦

2016-05-12 02:54:25 来源: 京华时报

                     (原标题:被雷洋事件击中的那根弦)

习近平在谈到宣传工作时,曾提出“时度效”的概念。说到底,效果是第一位的。放在治理中看,处理一事时即便合理合法合规,也需要考虑其效果与影响。这怎么判定?还是要从舆情中看,从民意中看。

人大硕士、刚出生两周的女儿、警察、嫖娼、死亡……当这些要素“集齐”,一件事不演变成一个公共事件都很难。没错,说的就是最近几天备受关注的“雷洋死亡事件”。抛开案件的种种细节不谈,此事之所以能够引爆舆论,根本上就在于,它击中了这个社会紧绷的那一根弦。

考入名牌大学,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安稳,买房成家,生儿育女……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一个“意外”让生命戛然而止,恐怕雷洋也与千万个你我一样,在自己的轨道上一路向前。传言说这个年轻人正准备换个学区房,虽然不知真假,但生活的艰难、未来的希望,却也戳中了很多人的心弦。

“代入感”,是理解这一事件背后复杂心态的一个关键词。“理解之同情”,会伴随着一种感同身受,这正是公众为什么执着于对雷洋死亡真相的追问,执着 于对执法记录、手机信息的深度还原。的确,如果这样一个有着正常甚至是向好人生的年轻人,会遭遇此种不幸,那更多人难免会担心自己的处境。

其实,最近几起引来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莫不是以类似的情绪切入舆论场。大学生魏则西去世,对百度和莆田系的关注,源于对自身信息获取权、生命健康 权的关注;医生陈仲伟遇害,同业、市民和网民的集体悼念,指向每个人都可能会去的诊疗身体与精神疾病的地方。当年温州动车事件后,就有人指出,这一事故引 发的其实是公众的集体焦虑:急剧转型的社会,难免会让人觉得脚下是一块浮冰。

有人判断,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涉及普通人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报道,可能会引发一波又一波的传播热点”。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如此,从社会治理的角度 看也一样。当更多人凭借自身努力打拼来一个更好的生活、当更多人在信息时代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一旦被剥夺、被损害,激起的浪花很可能会超过以往。

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社会管理者们需要更多思考。习近平在谈到宣传工作时,曾提出“时度效”的概念。说到底,效果是第一位的。放在治理中看,处理一 事时即便合理合法合规,也需要考虑其效果与影响。这怎么判定?还是要从舆情中看,从民意中看。舆论审判不可行,但执法司法要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却也不能不 考虑舆论的因素。如此,方能更好地理顺情绪、疏导焦虑。

 

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中国的一个主调。改革的目的,是让公众有“获得感”。有“获得”,就更不能让公众患得患失。一个稳定的预期,无疑至关重要。雷洋死亡事件,或许就在这个角度上触动了千万人的心弦,成为一个偶然发生的标志性事件。

而说回到事件本身,公众需要质疑,也需要排除偏见;面对质疑,警方需要回应,更需要给出完整真相。质疑—回应—再质疑—再回应,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中 求取真相。而在最终的结果到来之前,公众不妨给真相一点时间,事件调查者也要更多一些诚意,重证据,讲道理,有问必答,说服公众。

 

杨德林

来自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6-05/12/content_302719.htm

 

对“雷洋事件”真相且等待且理性

2016-05-12 01:44:22 来源: 青年时报(杭州)

 

近日,人大硕士涉嫖身亡的“雷洋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警方是否依法办案”“身体健康为何突然猝死”“结婚纪念日嫖娼”等话题被一一挖掘,雷洋之死成为爆炸性的舆论事件。昨天凌晨,昌平警方发布第二次案情通报,披露雷洋死亡事件的细节,包括雷洋嫖娼后支付了嫖资,抗拒执法过程中咬伤警员摔坏执法记录仪等。针对雷洋死亡事件,北京昌平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雷洋事件”从最初在朋友圈热转的家属质疑,到警方第二次案情通报,当事人双方都在不断还原事件细节,真相正在逐步展现。热议纷纷中,大家也在期待第三方北京昌平检察院最终的调查结果。

 

雷洋出家门两个小时后的非正常死亡,嫖娼再加上人大硕士、新爸爸等身份标签,这些元素组成了 “雷洋事件”舆论热点。昌平警方第一次案情通报中的“用语简单与含糊”,导致众人纷纷质疑雷洋怎么死的?警方是如何执法的?加上公众对警方执法的长期负面印象,更是将这股大众猜想推到高峰。

 

大众舆论是把双刃剑,拷问双方,同时放大事件的每一个细节。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于调查和侦查阶段的案件,案情细节不宜过多对外披露,对一个尚未定论的案件,将嫌疑人的名字和细节公开,可能会造成侵犯隐私权。按照规定,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只能通报办案进展以及采取的一些措施。这也是昌平警方第一次通告中为何“用词简单而含糊”的由来。当然,雷洋涉嫖之死,家属难以接受,产生各种疑惑在所难免。对雷洋涉嫖之死案件的结论尚需时间,警方在第一次通报时是否对家属给予相关解释,以免造成当事人家属对抗与不满情绪。这类事件实则也在展示警方执法的人性化水准。《人民日报》对此评论说,“人命关天”,对司法机关而言,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遭遇了非正常死亡,那么对死因的说明尤应审慎、全面。只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作出经得起核查的结论,才是对死者及其亲属最负责任的交代,也才能从根本上疏导公共空间的不信任情绪。所以,对于警方而言,办案过程中如何既遵循法律程序,又人性化地处理与民众的关系,借雷洋事件值得警方深思。

 

当然,质疑执法部门执法的合法性,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信任的基础就是公开真相,对于雷洋死亡的真相,家属需要等待第三方的调查结果。2013年《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表示: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办案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对口的中央政法部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在案件结果尚未公布,第三方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之前,当事人家属以及相关人士都应该理性面对,我们可以理解家属对此事件的质疑与不满,但是一切得在公布最终结果之后再做判断。否则这就有过度利用舆论之嫌。以不信任、对立的态度去索取真相,增加公众对公权力的不信任和不安全感,制造不必要的社会不满情绪,这其实对当事人以及家属的生活与声誉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需要一点耐心,给真相一点时间。监督公正来自于严谨,也来自于影响舆论的每一位看客的理性,不是吗?

 

来自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6-05/12/content_579944.htm

雷洋事件中仍令人遗憾的信息空白

潇湘晨报

四天之后,人大硕士雷洋意外死亡事件仍在舆论场。昨日,记者采访了北京公安局相 关负责人。警方称,雷洋是被民警徒手控制,当时包括2名警力加3个辅警,用时约20分钟;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证实雷洋进行了嫖娼行 为;当时便衣民警穿着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无法外挂,拍照的手机在厮打中摔坏;因为没有及时找到雷洋的手机,无法及时联系到家属。

相比首份情况通报,警方的第二次应答算得上详细,但如此回应显然无法平息舆论,只会制造出更大的争议。因为它虽直面了雷洋为何抗法,与警察如何对雷 洋抗法处置的公共疑虑,但它更呈现出了一系列的巧合:雷洋是在去接机途中“巧合”地嫖娼;执法证据“恰巧”地被摔坏;“巧合”的是异地出警;缘于几小时后 才找到雷洋的手机,于是延迟通知家属也成为“巧合”。

一起公民的意外死亡事件中,竟然有着如此多的不曾预料,这真让人倍感神奇了,但它们又经不起推敲。譬如警方称无法外挂执法记录仪,可早在2012 年,北京市公安局就出台过明确规定,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所有视频记录最少要保存一个月。或许,仍不能判定雷洋到底因何而死;或许,部分巧合也 可能存在,但警方的回应,显然仍留下太多的信息空白。

这是看得见的事实:对于多数人来说,相比雷洋的嫖娼嫌疑,他们更关注的是雷洋到底因何而死亡,它是整起事件中的关键信息,也恰恰是警方公开回应中所 缺失的。警方的应答,大致还原了执法行动的经过,也着重还原了雷洋的“嫖娼”行为始末,却对“雷洋突感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语焉不详。既然是公共回应,就 当全面和详细地回答社会质疑,否则就难免言不达意。

 

第二处信息空白则在于,雷洋之死和警方到底有无关系?从常识而言,执法应当被支持,但执法行为本身应是正义的。正因如此,当一个公民意外死于警方的执法行动,警方就有主动举证的义务,既要证明公民涉嫌违法,也要自证执法行为的合法。立足于现有的警方表态,回应仍不足以排除雷洋意外死亡中的警 方责任,也未能展示清晰的执法过程,这是必须被指出的。

一个前去接机的年轻人,在几个小时后却被警方宣布死亡,且死于一次对不光彩“嫖娼”行为的执法过程中,随后警方的证据展示出种种的“巧合”,这正是 雷洋事件所展示出的逻辑背离与荒谬所在。太过于巧合的执法,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太多的神秘,只能让人浮想联翩。永远不要让公民在巧合和信息空白中死去,对 于雷洋的意外死亡,警方尚需释疑,检方尚需深入调查。

 

本报评论员王聃

 

来自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6-05/12/content_2890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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