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要让跪舔成为我们下意识的选择
作者:弹指飘灰
日期:2022-08-10 23:07:40
内容:

原题:当心,不要让跪舔成为我们下意识的选择

​​  我们都知道,“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与“尊重宗教信仰”不是一回事。

  

  “宗教信仰自由”,是法律给每个人保障的权利,社会应当尊重,咱们不能强制勒令别人改变宗教信仰,别人也不能强制我们改变信仰。但“宗教信仰”,本身没有让社会去尊重的资格,大家对无神论者(无神论也是一种广义上的宗教信仰)的奚落还少吗?

  

  宗教信仰可以奚落和批判,这不是罪过。若是有人因遵守宗教教义而言行乖张违背社会正常秩序、法度、习俗,那么不但法律可以惩戒他,普通人也可以去约束他,指责他。

  

  尊重是相互的,仅让无神论者“尊重宗教信仰”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是要求大众必须容忍宗教徒与正常社会格格不入的乖张言行,遵守他们的规矩,满足他们的诉求。这本质是以对正常人进行道德绑架的形式,将其个人宗教信仰带来的负担转嫁到社会。造成的结果,并不是宗教徒被正常社会所改变和同化,而是整个社会在不断满足宗教徒诉求、规矩的过程中逐渐宗教化。

幼儿园清真食堂空气不够清真幼儿园清真食堂空气不够清真

 

  目前对世俗社会道德绑架最严重的宗教是回教,若社会一味迁就、遵守他们的规矩,不断满足教徒的诉求,那么整个社会、国家就会在他们一次次诉求的推动下逐渐伊斯兰化。

  

  很多时候当穆斯林说:“尊重一下别人的信仰有那么难么?”其实这句话的本质是:“尊重一下别人的特权有那么难么?”

  

  虽然这个本质,他们自己往往也没有意识到,因为他们早已经习以为常。他们的特权得到尊重与否就是他们制裁和批判大众的“正义”和武器。

  

  很多不了解这个宗教的人出于友善的心理,特别是这个宗教捆绑了部分民族,大众出于对少数民族同胞示好的心态,往往对他们格外的包容,给予额外的照顾,觉得那是一种高尚的品格。

  

  像不在穆斯林面前吃猪肉,一起吃饭必去清真餐馆,不在穆斯林面前提猪字,政府给予公款建寺、建墓地,给予牛羊肉和节日慰问补贴,单独安排穆斯林灶,增设清真餐厅,清真企业减税等等等等。

  

  如果没有做到,或者反对以上这些做法,穆斯林们可能就会觉得自己的信仰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他们早已把对普通人的道德绑架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

  其实这些过分的照顾或者说特权本来就是不该有的,因自身信仰与社会格格不入而给自己带来的不便理应由自己承担,承担不了完全可以放弃这早已落后于时代一千多年的信仰。

  

  政府和大众所做的给他们提供便利和尊重,其实就是在支持鼓励他们坚持信仰。而他们则是把自己信仰带来的负担和不便转嫁给社会,转嫁给被他们歧视的卡菲尔。

  

  因信仰带来的癖好和忌讳,与普通人的特殊癖好、忌讳在本质上有差别吗?其实没有任何不同。只不过前者可以以信仰为名对他人进行名正言顺的道德绑架,让他人为“我”提供便利,满足“我”的诉求,小心避开我的忌讳。别人若遵守了“我”的这些规矩,就意味着他品格高尚,懂得尊重“我”的信仰,若不遵守,就是不懂得尊重“我”的信仰,就是道德卑劣,就是没有见识,就是不够友好体贴。

  

  难道不是么,不仅是教徒群体本身,就连平常的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那些不在乎,没有小心翼翼避开穆斯林信仰忌讳的人,是缺乏常识,他们有时甚至通过刻意尊重回教徒来向普通人展现自己对伊斯兰教的了解之深。可是,为什么整个世界都要知道他们的忌讳,都要在乎他们?

  

  相比来说,咱们华夏文化中没有这种随时随地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癖好并充满G点的宗教信仰,不能以我们的各种“规矩”来绑架要求他人,这,还真是吃亏得很。拥有一个崇高的宗教信仰需要大家都来尊重,真的好像比正常人多了一个生殖器,并且一直裸露在外,还不许别人目视,甚至觉得别人得自觉戴上眼罩才算尊重自己,才是品德高尚。

  

  回教徒遵从阿拉伯人的《古兰经》,他们不吃猪肉,我们给予尊重,所以从不会勒令他们吃。但尊重是相互的,汉人等更广大的中国人有吃猪肉的正常饮食需求,他们尊重了吗?总是拿“尊重信仰”来绑架周围人不吃猪肉,或吃时得躲着他们,不得在他们面前提猪字,需得小心翼翼时刻顾忌着他们……这不是极为过分吗?并且,我经常见到有穆斯林说猪极度肮脏低贱,吃猪肉就是吃屎,吃猪肉就会变得跟猪一样肮脏、蠢笨、懒惰等等,很多时候此种说法堂而皇之,丝毫没有在意广大汉人百姓的感情,可以说是近乎侮辱。按说入乡就该随俗,但回教传到中国,来到每个地方都是要求别人随他们的俗,遵他们的规。

 

  印度有“宗教博物馆”之称,历史上印度人倒在伊斯兰屠刀下的共有近亿之多,这要比中国多出八千万,他们有丰富的宗教斗争经验。比如说印度锡克教就明确把清真食品定为“非法”食品用以抵抗伊斯兰教;也比如印度教的圣物恰好就是牛,而回民的主要肉食正是牛肉,所以常常发生印度教徒拦截回民运牛车,以不尊重印度教徒宗教信仰的名义将运牛的穆斯林打伤打死。

  

  在我国也时常有发生,顾客在清真餐馆吃含猪肉的肉肠被打的事件,法律裁决的结果还往往都是认为顾客有严重不尊重他人信仰的行为,所以顾客本身存在过错,对餐厅工作人员不予起诉。

 

  像印度教徒以被冒犯宗教信仰为名将运牛回民打伤打死,及我国发生的顾客在清真餐厅吃猪肉肠被打事件,这种以“你不尊重我的宗教信仰,我就可以对你如何如何”的情形正是以道德绑架的形式,强行干涉他人。若是戴着帽子进入一家老板不喜欢顾客戴帽子的餐馆,由此发生了冲突,顾客被打,最终定性为顾客戴帽子不尊重老板的喜好,对老板不予起诉。这岂不否荒唐?把个人信仰、偏好放入法律案件中衡量是非,是对法律的极度亵渎。难道世界上每个人都要了解和学习伊斯兰等各个宗教的习俗禁忌以免不被挨打?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发达的网络了解到“陕甘Hui乱”、“印尼排华”、“南斯拉夫大图杀”、“亚美尼亚大图杀”……等无数穆斯林对异教徒圣战征伐的血腥事件;了解到穆斯林信仰的就是绝大多数恐怖分子所崇信的宗教;了解到包括中国在内世界上所有国家正在高速伊斯兰化的现状;了解到世界上已经有近六十个穆斯林国家;了解到这是一个为夺取政权而创立的政治工具,对政权极度狂热,所有的穆斯林都是安拉的战士,为最终建立伊斯兰国,建立清真世界做着一片雪花的努力。

 

  Ps:原标题起名“宗教信仰不应当成为裸露在外的生殖器”,好切题啊,唉,发出去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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