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纪委监委必须全面彻查努尔特·巴特尔案
作者:梅新育
日期:2020-08-31 17:16:53
内容:

努尔特·巴特尔获得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是否类似孙小果、郭文思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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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努尔特·巴特尔强奸案7月20日一经爆出,顿时引爆全网。由于此案触及了一系列中国 社会底线痛点,社会各界对此案高度关注,理所当然;随之而来的更多信息,令社会对此案关注进一步提升。从新京报网《多名女生称遭浙大“强奸案”主角猥亵学 校了解调查中》(链接:https://news.sina.com.cn/c/2020-07-22/doc- iivhuipn4528550.shtml),到封面新闻《知情人晒浙大努某某成绩单:128人中排名126 在外租房有女友也“撩妹”》(链 接:http://www.thecover.cn/news/4819242),……仅正规媒体报道捅出的信息就已经令人瞠目,且与此前的浙大官方宣布 信息存在重大出入,更不用提一系列网络爆料了。而且,无论是浙江大学,还是西湖区法院,迄今都未公开否定上述媒体报道和网络爆料。根据上述信息,努尔特· 巴特尔强奸案疑点众多,理当全面彻查;由于全面彻查可能超出浙江大学自身能力,依照6月份查处冒名顶替入学问题模式,由纪委监委、教育、司法等部门单位组 成工作专班,应为最佳选择。

 

 

 

此案有待全面彻查澄清的疑点如下:

首先,努尔特·巴特尔获得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其中是否存在类似孙小果、郭文思减刑的貌似合法的非法操作?

根据浙江大学官网17日发布的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给予努尔特·巴特尔留校察看文件,以及浙江大学官方微信21日下 午的通报,之所以从轻给予努尔特·巴特尔留校察看处分,而不是开除学籍,是因为司法部门认定他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根据网传的该案判决书,杭州市西 湖区人民法院之所以对努尔特·巴特尔在2019年2月22日所犯强奸罪仅给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轻判,理由也是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 节。某些网络舆论据此认为,根据现行法规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努尔特·巴特尔获得的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虽然是有关条款规定的下限,但不存 在违法违规之处。然而,即使努尔特·巴特尔在2019年2月22日强奸案中确实是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他为此获得的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真的没有突 破有关条款规定的下限(这一点尚待商榷),难道其中真的就不可能存在那种貌似合法的非法操作?震动全国的云南孙小果、北京郭文思两案和其它一系列类似案件 告诉我们,这种貌似合法的非法操作完全是可能的,因为这两个犯罪分子都是在“合法”的表象下通过非法操作获得了轻判和连续大幅度减刑。

以北京郭文思为例。郭文思案进入大众视线,是因为他于今年3月14日在北京物美超市打死劝他戴口罩的人,距离他出 狱仅仅7个月。而他当初获刑,是因为于2004年8月29日掐死与自己吵架的女友段某某。与努尔特·巴特尔案相似,郭文思通过一系列“合法”的理由获得了 轻判和连续减刑:

 

郭文思郭文思

 

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文思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以及赔偿死者家人40万元,获得谅解。

2007年6月25日,郭文思获得第一次减刑,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19年,附加刑由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9年;

2008年9月20日,郭文思获得第二次减刑,刑期减少10个月;

2009年11月20日,郭文思第三次减刑,刑期减少10个月;

2011年1月20日,郭文思第四次减刑,刑期减少10个月;

2012年3月20日,郭文思第五次减刑,刑期减少11个月;

2013年4月26日,郭文思第六次减刑,刑期减少11个月;

2014年7月17日,郭文思第七次减刑,刑期减少10个月;

2015年10月29日,郭文思第八次减刑,刑期减少1年;

2018年10月22日,郭文思第九次减刑,刑期减少6个月。

历经九次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郭文思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上述轻判和9次减刑,理论上都是“合法”的,实际上是否合法,后面的结果众所周知。那么,努尔特·巴特尔获得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真的就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吗?从近日陆续披露的一系列信息来看,恐怕不能轻易断言没有。

其次,浙江大学官方通报和网传西湖区法院判决所称的努尔特·巴特尔2019年2月22日强奸案“犯罪中止、具有自 首情节”是真的吗?网传努尔特·巴特尔检讨书与“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相矛盾,而目前尚无证据证明这份网传检讨书属于假冒,浙江大学方面也未声明否认 这份网传检讨书。如果2019年2月22日强奸案不是“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那么,努尔特·巴特尔获得的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问题就更大了。

第三,努尔特·巴特尔只犯下了2019年2月22日这一起强奸案吗?是否还犯下了其它多起罪行?

多篇媒体报道提供了他更多的犯罪信息,称他“糟蹋了20多个女生”,而且有多起发生在他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间。那么,这些报道是否确实?如果确实,对努尔特·巴特尔应当给予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进行执行。对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者呢?对他2019年2月22日之前的(如果存在)呢?

第四,努尔特·巴特尔考试成绩和毕业设计究竟如何?

有关报道和网络爆料称他学业相当差,在2016级土木工程学128名学生中排名第126名,学分为114分,而班 级平均水平已达140多分,且在2019年2月22日犯罪之前已经收到退学警告。还有消息称他毕业设计不是自己做的,老师也是出于多方面考虑才给他低分通 过的。那么,他的学业成绩究竟如何?挂科多少?毕业设计究竟是自己做的还是别人替他做的?达到毕业标准没有?

第五,根据努尔特·巴特尔在浙大的学业成绩,他是怎样进入浙大的?

 

网传,待最终证实网传,待最终证实

 

第六,努尔特·巴特尔家庭背景和收入水平究竟如何?

几乎所有报道和网络爆料都称努尔特·巴特尔日常生活消费甚高,酒吧、单反、私车、校外租房、……,堪称挥金如土。如果这些报道信息真实无误,努尔特·巴特尔身为在校本科生,消费如此之高,家庭出身是什么背景?

他的家庭背景对他获得司法轻判和学校从轻处理是否起了作用?如果有,是怎样的作用?

如果努尔特·巴特尔出身高收入家庭,为什么还能拿助学金?

网传说明显示,努尔特·巴特尔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为,他来自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如果网传巴特尔消费水平和学院联席会议意见均系真实,以他来自贫困地区为由要求对他从轻发落是否构成了工作失误?

……

努尔特·巴特尔强奸案引发的社会关注如此之广,公愤如此之大,疑点如此之多,必须予以全面彻查;而要全面彻查,涉及面如此之广,显然已经超过了浙江大学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6月份清查冒名顶替上学风暴中采用的跨部门调查工作专班模式堪称最优选择。

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 等有关单位一起,调查核实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很快就查清了相关问题,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了相关人员,结果令人信服。 今天,我们为什么不采取类似模式呢?如由纪委监委、教育、司法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相信此案也能较快调查清楚,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疑问与不满。巡视组 如果正在浙江、新疆等相关地区,也完全可以发挥他们的作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链接: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不仅如此,类似努尔特·巴特尔这样行为的学生,在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和高校某些少数民族学生中是否还有?甚至较多?如果是这样,全面深入细致彻查此案,在此案结果基础上举一反三,当属更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我国基本原则之一,正值国家外患当头,尤其需要增强内部凝聚力,全面深入细致彻查努尔特·巴特尔强奸案,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事不宜迟。

 

 

(2020.7.24,仅代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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